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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倡者:葛拉賽(W.Glasser)
強調現實、責任、對與錯與個體生存之關係
以再教育法對自己的行為負起責任
一、基本觀點
(一)人性論
葛拉賽(W.Glasser)認為人有兩種心理需求:
- 愛與被愛
- 自我價值感
若以上兩個需求得不到滿足,就會為自己的行為找藉口,且不負責任。
(二)人格發展
人格發展歷程受家庭與學校教育有重大影響,受到滿足程度而形成個人對自我成功或失敗的認同,進而產生不同的生活型態:
- 成功的認同(success identity):
- 在生活中表現出對人、對家庭、對社會皆有關注之情,持有積極的態度。覺得被愛、也能以愛回報。
- 遇到困境時,認為可以找到克服的途徑,懂得尋求多種變通方法的人。
- 幸福快樂的追隨者。
- 失敗的認同(failure identity):
- 認為生活是受難、不幸的過程,覺得沒有人真正關心他,也不關心他人。
- 在人際關係中,當事人尋求「獲得」,而拒絕「付出」。
- 孤獨寂寞的受苦者。
二、諮商方法
(一)諮商目標
透過諮商師的「教導」,使當事人了解評鑑行為「正當」(right)與否的標準,增加個體對自我行為的責任感(responssibilty),並協助其積極的接受現實(reality),從而發展出成功的認同,滿足自我的需求。
(二)諮商步驟與原則
- 建立關係並詢問當事人的期望
- 詢問當事人當前的行為:在目標的期望下,做了甚麼事。
- 要當事人評量他所選擇的行為是否能達到他的目標:評量目標與行為的關係是否能一致。
- 計畫採取更好的行動:擬訂計劃與行動
- 執行計畫的承諾
- 不接受藉口:如果當事人實踐、完成計畫,諮商師給予讚賞;反之未執行、未完成,諮商師不接受藉口、託詞,並與當事人重新評估計畫的價值與合理性。
- 不懲罰:懲罰會使與當事人的關係破裂。
- 永不放棄:改變習慣需要長時間。
(三)諮商技術
以口語溝通為主
- 設限(setting limits):諮商師與雙方設定界線,當事人掌握在限制內自己應作的事
- 跟進(pinning down):分析探討細節,,從而掌握實際情況。
- 建設性爭辯(constructive arguing):探討價值觀,建立更明確的自我概念。
- 幽默:自我平衡的表現
- 對質(confrontation):諮商師不接受當事人的任何藉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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